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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郑州市科普书屋建设成果,加快第二阶段科普书屋建设步伐,同时汲取以往经验,加大对科普书屋的管理力度,使其尽快进入可持续发展轨道,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 科普书屋建设标准
(一)农村类科普书屋建设标准
1. 建设条件
要在己被郑州市命名的农民培训基地中建设和在被市、县(区)列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中有选择地建设。
2.功能定位
农村类科普书屋,要满足村干部自治管理、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农民培训、农民致富信息、种植养殖大户专业技术、学生教材教辅的需求。功能区划分为:藏书管理区、阅览区、农民培训活动多功能区。
3.位置选择
培训基地的科普书屋建在基地办公区;新农村示范村的科普书屋建在村委大院或学校。
4.建设面积
要求在150平方米以上,其中藏书管理区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阅览区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培训活动多功能区不少于80平方米。
5.图书种类、数量及目录
所配图书围绕书屋所在地的特色农业、特色加工业、特色养殖业、特色种植业、村委规划发展的产业配备科普书籍。除以上内容外,农村法律法规、农民健康医疗、各种农机具的维护和使用、农村教育、邻里关系处理等也是农村科普书屋配备的主要内容。图书目录见附件。数量在3000——5000册。
6. 硬件设施
配备管理专用电脑两台;配备能满足20人同时阅读书籍使用的桌椅板凳;配备视频播放器材一套;配备能满足100人培训、活动的相关设施。
7.管理人员
至少配备一名能熟练操作电脑、文化素质高、有一技之长、热爱图书管理工作、懂经营善管理、勤奋好学的管理员。
8.形象设计
书屋醒目位置装置统一的有霓虹灯装饰的标志性图案;书屋门口悬挂统一制作的含有书屋名称、编号书屋匾牌;书屋内张贴关于科技、科普方面的名人肖像及名言和科普书屋相关规章制度。
9、开放时间
根据农村、农民生产、生活规律灵活安排开放时间。
10、领导重视
村委对建设科普书屋有强烈愿望和实际工作需要,愿意同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共建。无偿提供标准建设面积的房屋,保证管理人员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待遇,对发挥科普书屋的作用有可行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和活动方案。
(二)企业类科普书屋建设标准
1.建设条件
要在郑州市政府纳入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自主创新工程的60家企业中建设和在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中有选择地建设,并且职工人数在200名以上。
2.功能定位
企业类科普书屋的功能,要体现在企业经营理念的创立、企业文化的打造、职工技能的培训、新产品的研发、专利等科研成果和项目的申报、职工文化活动的开展等方面。其功能区域划分为:藏书管理区,图书(含电子图书)阅览区,培训教育与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区,交友论道、商务接待与书屋建设有机结合的综合区。
3.建设面积
面积要求在150平方米以上,,其中藏书管理区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阅读区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多功能区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综合区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4. 图书种类、数量及目录
根据企业管理决策层、市场营销人员、技术人员和职工对企业管理、企业文化建设、产品营销、专业技术、专利成果项目申报指南等阅读的个性需求,图书选配大体种类分为…图书目录见附件。总藏书量达到10000册以上。
5. 硬件设施
配备管理专用电脑一台,电子图书专用电脑10台;配备能满足40人同时阅读书籍和10人同时阅读电子图书使用的桌椅板凳;配备视频播放器材一套;配备能满足100人培训、活动的相关设施。
6.管理人员
至少配备一名能熟练操作电脑、文化素质高、有一技之长、热爱图书管理工作、懂经营善管理、勤奋好学的管理员。
7.形象设计
书屋醒目位置装置统一的有倪虹灯装饰的标志性图案;书屋门口悬挂统一制作的含有书屋名称、编号书屋匾牌;书屋内张贴关于科技、科普方面的名人肖像及名言和科普书屋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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